【傷人判囚】大埔墟站向男生斬肚割頸 內地廚師認罪囚6年4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5/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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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被告柳國升今(14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4個月。(資料圖片)

24歲廚師於2019年10月從內地來港,翌日即持刀前往大埔墟港鐵站,追斬派發傳單的19歲青年,以致青年腹部破損,腸臟溢出。廚師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14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4個月。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2019年本港眾多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中的其中一宗,但無論任何政治立場,暴力行為都應被譴責,而暴力是無法解決政見紛爭,只會令衝突升級。

涉案被告柳國升(24歲;廚師),被控於2019年10月19日,在大埔墟港鐵站外企圖謀殺當時19歲的事主X。被告早前與控方協商,指願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獲控方接納。

法官今判刑時指,根據涉案事主的心理報告反映,他至今仍飽受身體及心理創傷的困擾,每天需服用止痛藥以維持正常生活,頸部無法如常扭動,事主亦因受幻聽及幻覺影響而失眠和曾嘗試自殺,事主覺得生存沒有意義,明顯地他仍然飽受遇襲事件的心理創傷所影響,法官坦言一個年輕人的生命就此被摧毀。

法官續指,本案是2019年本港眾多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中的其中一件,法官強調無論任何政治立場,暴力行為都應被譴責,社會亦絕不容許此等暴力事件,而暴力亦無法解決政見紛爭,只會使衝突升級。

法官又指被告於案發前是家中經濟支柱,其父親亦為他撰寫了一封很長的求情信,希望法庭輕判被告,但法官卻愛莫能助,因為有意圖而傷人罪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犯案動機與謀殺罪無異。

法官又認為本案被告的罪責屬較高,因為雖然被告隨機選擇向事主下手,但施襲事件卻是早有預謀,被告甫來港便買刀,其後將刀隨身攜帶,案發當日亦是刻意前往大埔墟港鐵站,法官並不接受辯方指被告只是因無法買車票前往旺角而轉往大埔墟的說法,直言這種事情在香港不會發生。

法官續指被告與宣傳政治活動的人爭執後大可離開,但他卻刻意折返隧道,向手無寸鐵的事主施襲,被告割傷事主的頸部後仍未收手,更緊隨事主並將他壓在地上,再用刀插傷事主腹部,反映事件並非於電光火石之間發生。

法官指本案所涉的暴力程度高,被告持續犯案,其犯案意圖亦十分明顯是要殺人,以致事主蒙受非常嚴重的身心創傷,無可否認事主大概餘生都需承受身心的痛楚。而事主的心理創傷更是最難治療的,法官衷心希望事主在等到家人、心理醫生和社工的協助下,可盡快痊癒。

法官經考慮所有因素後,以判囚10年為量刑起點,並就被告主動向警方自首而予以6個月減刑,最終判被告入獄6年4個月。

法官又坦言要向曾接載被告前往警署自首的的士司機致謝,並讚揚他的勇敢和冷靜的表現,若非他的協助,將會花更長時間才可將被告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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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